是字歧視性別,還是人?

中國有一位律師居然以歧視女性為理由,居然要求修改十六個漢字。

这十六个汉字是:娛、耍、婪、嫉、妒、嫌、佞、妄、妖、奴、妓、娼、姦、姘、婊和嫖。

無可否認在發明漢字的年代,我們還是處在男尊女卑(男尊女卑這個成語好像也有歧視女性的意識,是否也應該一起摒除呢?)的社會,所以在創字的時候難免有會有偏差。但是性別歧視絕對不是文字的錯,絕對是人的錯。

很明顯這個人是想令這些字從字典中消失,以為歧視女性就會從此隨字而去。這些字都是我們祖先留下來的文物,我們都應該珍惜而不是隨意遺棄。如果這些字真的有歧視女性之嫌,我們不妨考慮開創新的字,畢竟今年來新創的字也不算少,多十六個新字也不算多。

文字跟歷史一樣,不是說抹去了;絕口不提,就可以當沒有發生過。反而我們更加應該積極學習、正視過去的錯誤,確保我們不會重犯。

我絕對沒有嚴重的性別歧視,但是我絕對不認同改變幾個字是改變歧視女性的正確道路。其實說到底,還不是教育的錯?未能好好的教育下一代,正確的性別觀念。卻企圖用一些勞命傷財,效果不大的途徑,來達到提高自己的知名度。

尊重女性不是靠該幾個字就能做得到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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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
  1. 难道姦改成“兽男”?“子兽”?“亻兽”?
    娱=“男女”?“亻心”?
    姘=“女亻男”?
    妓=〇?

    哈哈哈~~~ 不错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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