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婆,我去了嫖妓!

老婆問我:“去那裡來?”

我回答說:“我去了嫖妓。”

老婆再問:“為何去嫖妓?”

我說:“因為那位妓女為了為學校籌款而賣身,而我理所當然就是為了捐款給那間學校而光顧她囉。”

各位(尤其是妹妹),如果妳的伴侶因為類似偉大的理由,而出賣自己的身體或者嫖妓,妳的反應是甚麼?

最偉大的妓女,我絕對贊同她的偉大,可是我絕對不認同她用這樣的方法。

對我而言,認同這樣的方法就等於認同以下的作法:

  • 為了賺錢養家,去當殺手,殺人賺錢。
  • 家裡沒有錢開飯,於是去搶別人的錢。
  • 慈善團體缺乏經費,去偷錢。
換言之,認同這種作法,就等於認同:“只要動機是正確的、偉大的,我們犯法也是應該的。”

其實無論背後的動機多偉大,都不能拿來當我們犯法的擋箭牌。

記的甘地嗎?當年以他的影響力,大可以發動政變,推翻英國殖民統治。可是他堅持發動“非暴力不合作運動”,爭取獨立。結果在不犯法的情況下,印度得到了獨立。

謹記:無論我們的動機有多偉大,一旦犯了法,除了值得同情以外,其罪名跟其他的罪犯是一樣的。

為了不想在Feeling的部落格爭論,我特意寫了這篇文章。



---
“妳可以用自己不喜歡的方式賺到財富,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藥治好病,但妳無法從自己不愛的人身上獲得幸福。”
- 最難遺忘的愛

Comments

  1. 咋们俩想法完全不一样,我认输。

    ReplyDelete
  2. 好像古时代哦!!要找钱还有很多种方法,不用出卖自己的身体。为了同情而犯法,那也不叫伟大。

    ReplyDelete
  3. emmm....如果为了善事而出卖自己的灵魂,我想我暂时做不到~

    ReplyDelete
  4. 动机是对的,做法是错的
    就没用了

    ReplyDelete
  5. 虽然我蛮感动
    可是我觉得她为那些学生做了不好的示范
    不能为了钱出卖自己的肉体

    ReplyDelete
  6. 就算动机是对的,犯法了就还是犯法

    对的动机,应该由对的方法去履行

    ReplyDelete
  7. 個人看法…

    慈善 & 賺錢
    兩碼子的事
    不可混為一談

    慈善是這麼美好的事
    賣身女郎用這種方法牟利…
    真的很傷風化…

    ReplyDelete
  8. 我觉得妓女和杀手,強盜,小偷还是不可相提並论的。杀手,強盜,小偷在任何囯家都是犯法的,因为他们剥夺了第三者的利益,而妓女在有些囯家是合法的喎!違背婚姻誓言而去嫖妓,犯法的应是嫖客吧!

    至于'妓女為了籌款賣身'的故事我则不欲置评,而且听说这个故事是假的咧!网上有澄清版!

    个人意见,希望你不介意。

    ReplyDelete
  9. 哈!我写到落落长,还要等你 approve 哦!

    ReplyDelete
  10. 如果有善心,大可捐了钱不必上~

    ReplyDelete
  11. 无言...
    希望不会碰到酱的问题 >.<"

    ReplyDelete
  12. eeee听说是假的新闻~~ 所以大家无须大动干戈,伤了和气~~

    ReplyDelete
  13. 钱的魔力很大
    可是人的毅力可以更强,为什么有人就是那么天真?!

    ReplyDelete
  14. pH:別說認輸啦,我們不是比賽。

    christine:我真的不鼓勵因為偉大的想法而去犯法的行為。

    jiani:千萬別出賣自己,無論是為了甚麼。

    ahwei:同意。

    EmiLio:這就是我想傳達的想法。

    字言字語:所以我不鼓勵。

    Bobo's Slave:謝謝你的留言。無論故事是否真實,主要是背後的思想是否正確。

    kukuciao~:如果是令你動心的女人呢?是否會做善事的同時,也令自己高興?

    迷迭香:只要別放棄自己的原則就好了。

    Feeling:我們沒有動刀槍啊。

    Just..JesS:這個世界上,天真的人多的很。

    ReplyDelete
  15. 我绝对不会这么伟大来赞成他所谓的伟大……

    ReplyDelete
  16. e, 我的重点是不要把妓女和杀手,強盜,小偷打入同一囯,这对她们不公平吧!

    ReplyDelete
  17. 美麗心情:出發點是對的,方法就不容易得到認同。

    bobo's slave:明白也同意,我知道他們其中的分別。

    ReplyDelete
  18. 我赞同你的想法。。。
    她可以去做别的事情。。。不一定要卖身。。。

    ReplyDelete
  19. 這事情真的假的不重要
    就算人家編出來的
    用意也是要告訴大家不可以窮教育吧?

    我們不能從自己的觀點去評論那妓女的做法
    可能她沒有更好的辦法在短時間湊到一大筆數目?
    如果有頭髮的誰想做光頭?
    如果有錢的誰想出賣身體呢?
    她只是做自己能力以内能做到的東西
    至少我覺得她很偉大願意犧牲自己
    不是很多人能做得到這一點!
    小偷強盜卻是爲了自己的利益
    不能相提並論

    ReplyDelete
  20. 非常赞同月圓月缺,终于有人说了我的想法,give me five!

    我没有能力办到的事情,我不会批评;
    我不在当时的情况下,我更加没有资格批评。

    就是因为有嫖妓的贱人,才有人可能会有这样的遭遇,别以为嫖妓就叫伟大。

    如果故事是真的,既然校长、村民、等等都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件事情,而唯有忍痛目睹老师的悲惨,你认为老师当时会有其他选择的余地吗?

    如果全部人都没有其他方法,可是你却有更“对”的方法,那... 你聪明咯!

    ReplyDelete
  21. 天使:妳有這樣的想法就對了。

    月圓月缺:就如我強調的,我絕對同意她是偉大的,可是絕對不能贊同她的作法。

    還有,你如何知道強盜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?難道他們都沒有家人的嗎?他們行竊可能就是為了餵飽家人。

    你知道四川籌到多少義款嗎?那不是短時間裡籌到的嗎?當我們需要一些東西的時候,我們就應該讓他人知道。

    pH:人總是雙重標準的。賣淫的,是應該的,因為她偉大;嫖妓的,是不對的,因為他濺人。兩者都是為了偉大的理想,為何就有對錯之分?

    给多妳一個例子:一個強盜,搶了一個人錢,因為強盜需要一筆錢來醫自己的兒子。當強盜醫好自己孩子以後,他自首,願意用餘生來服務社會。

    被搶錢的人需要這筆錢來醫自己的妻子,結果這個人的妻子卻死了。誰對?誰錯?

   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成“魚與熊掌,不能兼得”的思想,所以妳有這樣的想法﹝犯法或者是沒有錢﹞不奇怪的。

    ReplyDelete
  22. 得了吧?我也不会说强盗到底是对或错。你有你的选择去继续你这种批评似的思想,与我无关。怪我多手啊!

    ReplyDelete

Post a Comment

歡迎大家的留言。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,記得按臉書按鈕,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你的朋友看。

Popular posts from this blog

有價無市?有市無價?

三國志英傑傳存檔編輯修改 - 經典遊戲系列 1/100

三國志 孔明傳 - 經典遊戲系列 2/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