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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February, 2009

朱門酒肉臭,路有凍死骨。(下)

文接上一篇: 朱門酒肉臭,路有凍死骨。(上) ※ 當我回頭望向老乞丐的時候,他的靈魂已經隨死神離去了,我轉身就往他們的方向追去。 一般的天使是不能去死神的地方,但是我的身份特殊,所以可以陪老伯伯走他人生最後的一段路。 漫漫的長路,我想趁此機會開導老伯伯,於是我問老伯伯:你會恨剛才那一家人嗎? 老伯伯說:當然不會。在我風光的時候,我也是那種人。以前我拼命賺錢,即使身家好幾世都吃不完的時候,還是不停的在賺錢。如果在報紙、雜誌看到他人不幸的故事,我也只是告訴自己和孩子們:我們能夠擁有這一切,要好好珍惜。對他人的不幸,我是無動於衷的。等到金錢已經不能滿足我欲望的時候,就會隨便捐個幾百萬,換一個慈善機構的主席位子。現在回想起來,我真的很後悔,當初沒有以行動來幫助這些不幸人士。 我笑著對老伯伯說:你能夠想通這一切,主要是因為你已經掙脫了臭皮囊枷鎖。人類就是那麼有趣的動物,當他們看到在地球的另一邊,有不幸的事情發生在一些人的身上,例如:無數的孩童在挨餓,他們就立刻忙於把這項消息傳播出去。在傳播這項消息同時,他們也會提醒他們的朋友要好好珍惜現在所擁有的一切。難道他們這樣做就只是為了警惕世人,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幫助這些不幸人士?還搞不清楚他們的目的是甚麼? 當我說完了這句話,平常不多話的死神就丟下了這樣的幾句話給我:人類就是自私的,他們在傳閱這些消息的時候,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幫助這些不幸的人士。他們只是想通知他們的同類,這樣的事情將會發生在他們的身上,如果他們不把自己手中的資源抓的更緊。等到他們手中的資源已經多到不能再多的時候,就會想到利用多餘的資源來換取一些如名譽般無形的東西。你有見過獅子、老虎把吃剩食物帶回家收藏嗎?或者吃飽了,還要吃到自己的肚子撐起來為止?它們會把吃剩的食物,留給其他較小的動物享用。它們這樣做不是為了小動物們的讚賞,只是一種維持自然界平衡的天性而已。 聽見死神這樣說,老伯伯和我也無話可以反駁。再長的路也有走完的一天,來到審判廳的門口,我向老伯伯做了最後的道別就離開了。 ---

朱門酒肉臭,路有凍死骨。(上)

那天我在天空無拘無束的飛翔,突然聽見地面傳來打鬥的聲音,於是我就停下來,尋找聲音的來源。原來是一位天使為了保護自己守護著的老乞丐,而與死神發生了衝突。其實如果天意一定要這個老乞丐死,無論這位天使如何努力,都不可能改變結局。所以到現在為止,這位老乞丐還未能與死神上路,一定有它的原因,於是我就向四周尋找答案。 老乞丐無力的躺在牆角,看樣子已經很多天沒有吃東西了。在老乞丐躺著的牆角前面是一條馬路,馬路的另一邊是一間餐館。這間餐館有兩層樓高,第二層的牆壁是利用透明的強化玻璃組成,所以坐在靠玻璃牆這邊用餐的顧客都對大街上的情景一目了然。 我看到一對夫妻帶著兩位小孩在用餐。他們叫了一桌子的食物,但是吃不到一半,小孩就已經喊飽了。母親看見剩下那麼多食物,自己和丈夫肯定吃不完,於是她就向小孩說:你們看對面街的那位乞丐,他餓到沒有力氣了,多麼悽慘啊!現在你們放著那麼多食物不吃,不是很浪費嗎?如果有一天你們也像他那樣,到時候才後悔已經太遲了。 孩子們聽了母親那樣說,於是又開始吃起桌面的食物。但是由於食物實在太多了,無論他們四人多努力,還是沒有辦法吃完桌面上的食物。於是其中一位小孩就說:不如我們拿這些食物給對面街的老伯伯吃?他的母親眼看是無法吃完所有食物,唯有同意小孩的建議。 難道這趟老乞丐命不該絕?但是死神很少出錯的,他來到這裡一定不會空手而歸。 ※待續※ ---

妳如何過情人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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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人節過去了,妳是如何渡過妳的情人節呢? 我煮了一餐給我的老婆吃。 這情人節套餐有雞腿、冬菇、水果沙啦、三文魚和番茄。雞腿是用火腿包著煎煮,所以不需要特別醃制也富有風味。水果沙啦主要功能是讓我們味蕾清爽,這樣才能嚐到其他食物的重口味。 還送了她這張情人節卡。原本是打算自己製作,但是來到精品店的時候卻一點靈感也沒有,唯有送這張特別的情人節卡給她。 這是我老婆送的餅乾。 除此以外,我還收到妹妹從新加坡寄來的明信片。謝謝妳! ---

音樂與故事

音樂與故事的結合就成為了一首歌曲,而一首歌曲卻能帶出另外一個故事。不知道大家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?不斷重復聽一首歌曲,一直到這首歌曲帶來了一段文字的靈感。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提名為「 蒙娜麗莎的眼淚 」,靈感來自林志炫的同名歌曲-「蒙娜麗莎的眼淚」。 看來喜歡利用歌曲激發靈感的人還不少。不知道大家是否看過以下的故事?作者是從陳奕迅的「明年今日」得到創作靈感。 ※ 寧願失去生命,也不願失去妳 ﹝明年今日﹞ 收到妳的電話,要求我無論如何都要去一趟咖啡廳見妳,於是我駕著我的車子,載著忐忑不安的心往妳的方向駛去。我沒有勇氣面對的事實,終於找上門了。 在 公路上,我車子的前面和後面都是一輛很重型的運輸貨車。只要他們用不到一秒的時間就能把我這輛小汽車夾扁,我就不會有機會聽見妳對我提出分手。分手兩個字 是多麼的沉重,重的連我的小車子也走不動了,那一刻後面的貨車撞上我的車子,再用力把我的車子往前面的貨車撞去。就這樣在短短的一瞬間,我消失在這空間裡,妳也不需要煩惱,要如何在不傷害我的情況下,向我提出分手,而我也不用聽見那痛心悱惻的兩個字。這該是多好的一個結局。 走在崎嶇的山 路上,長滿樹木;深綠色的山崖是多麼的漂亮。只要我的小車從這裡往下縱,在往後的日子裡我將不會再為失去妳而悲傷。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,為了閃避不知名的物體,我撞上了山壁。反彈的力量把我的車子拋向山谷,而我也跟著車子以高速往下墮。等到拯救隊伍找到我的時候,他們拾起的,只會是一具沒有情感和知覺的軀體。這樣我就不會為了妳的離去而悲痛萬分,也不需要似瘋了一樣到處去尋找妳的倩影。 歷經三百六十五個晝夜,我還不能接受妳說要分手的事實,我還懷著複合的希望。寄去的信件毫無回音;送去的禮物石沉大海。我到處去尋找妳的芳蹤,我們一起唱歌的karaoke、我餵妳第一口巧克力的地方、我們第一次約會的公園、我們經常共進晚餐的餐廳,我走遍整個城市為的就是想見妳。可是天為了懲罰我對妳的傷害,無論我多努力、無論我用甚麼方法,都未能找到妳。孤單寂寞陪伴我過每一天,自責與後悔不斷煎熬著我,眼淚不停的流,血不斷的在心裡滴。 一萬零九百五十個日子以後,望著與妳一樣擁有迷人輪廓、獨立自主氣質的女生,我知道她就是妳與他的愛情結晶品,我很羨慕他。到現在我都還不明白:為什麼上天眷顧的人是他,不是我?能夠照顧妳一生一世, 是我不變的願望,可是上天卻令我的願望成空。妳們一家...

小明去上課(下)

其實小明要表達的是這個意思: 這樣醬兩瓶十元,醬這樣裝瓶五元。 到低是這樣醬貴?還是醬這樣裝貴? 我不打他,因為他討厭(我打他); 我討厭(他打我),為何他打我? 哪為何小明會寫成這樣呢?因為有人告訴他:「醬」等於「這樣」,「討厭」等於「討人厭」。所以小明就以為可以像代數那樣,用相等的字,取代另外一些字,於是就鬧出這個笑話來了。 華文的博大精深不是那些不懂得珍惜母語、單單懂幾個漢字就覺得自己不是香蕉人的香蕉人,所能理解的。 年輕一輩覺得在文章中以「醬」字取代「這樣」是很酷的一件事情,也是一種潮流,我也沒有話說,畢竟我沒有打算以微弱的力量去抵抗整個潮流。但是如果說「討厭」是「討人厭」的意思,所以「我討厭」應該寫成「我厭惡」,我就覺得可笑極了。 翻開字典: 討厭tǎoyàn (1) [loathe;be disgusted with]∶厭惡 他討厭蛇 (2) [disagreeable;disgusting;repugnant]∶令人煩惱;惹人心煩 討厭的天氣 (3) [be hard to handle;troublesome]∶事情難辦 這是一種討厭的病 從字典的解釋,我們不難看到討厭除了有「討人厭」的意思以外,最常用來表達就是厭惡。 所以「我討厭誰、誰、誰」跟「我厭惡誰、誰、誰」有分別嗎?反而討厭這個詞,有時候是不能當作「討人厭」。 我不是那種捍衛中華文化的偉大學者,我只是看不過眼,那些以為自己懂幾個漢字就不是香蕉人的香蕉人。外國人取笑中國人是香蕉人,不單單只是取笑他不懂得華文,而是取笑他捨棄了自己的本質(母語、文化),反而追求別人的文化。所以香蕉人的問題不是外表的那一層,而是包在黃皮膚裡頭的心。 ---

小明去上課(上)

今天小明去了上課,第一堂是代數。 老師說:如果 c 等於 xy,而 ab 加上 xy 等於 z 的話,那 ab 加上 c 也等與 z。 小明很高興學到一樣新的知識。 接下來第二堂課是華語。老師說要學以致用,所以要小明用上個星期所學的一個字和一個詞造句。那個字就是「醬」,而那個詞就是「討厭」。 於是小明造了以下兩個句子: 醬醬兩瓶十元,醬醬裝瓶五元; 到低是醬醬貴?還是醬醬裝貴? 我不打他,因為他討人厭; 我討人厭,為何他打我? 結果坐在小明旁邊的小胖,看了小明第二句,就打了小明一巴掌,然後說:“他討人厭你都不打他是你笨。現在你討人厭,我不會手軟的。” 小明就很冤枉的向老師說,他的句子沒有這個意思。 那你們知道小明的句子是甚麼意思嗎? ---

我不是一定要買貴的東西,但是我喜歡的東西通常都很貴。

新年期間看了兩場香港的演唱會(電視節目),更加堅定心中的一個信念。 我的老婆曾這樣說:你(這裡指的是我)不是一定要買貴的東西,但是你喜歡的東西通常都很貴。 年初一晚上,播放的郭富城舞林正傳演唱會延續篇,延續舞台王者傳奇。以嶄新的舞台形象示人,郭富城又玩體操雙槓表演,把個唱改建為水池和空中360度旋轉舞台,高唱歷年來首首好歌,如「國王的新歌」、「鐵幕誘惑」、「失憶諒解備忘錄」和「愛的呼喚」,其中旋轉舞台被列入「世界健力士紀錄」之中,為華人爭光。 公開發售的入門票,最貴那張是港幣480(大約馬幣225)。 年初二晚上,播放的陳慧琳Love Fighters演唱會,Kelly在舞台上以不同主題形象會樂迷,包括甫出場的銀河戰士大唱個唱主題曲「主打愛」,還有印度西施、童話王國、埃及女皇、美人魚海底世界和派對Dancing Queen等造型出場。 公開發售的入門票,最貴那張同樣是港幣480(大約馬幣225)。 在馬來西亞,我參加過幾次同樣最貴、同樣價錢的演唱會,但是跟我同樣在電視看到的演唱會規模,簡直是小巫見大巫,還是香港的演唱會比較值得。我明白要把那樣的規模搬到馬來西亞的人力物力所費不貲,但是除了歌手的歌藝,舞台設計和舞蹈表演對一場演唱會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。 我想日後我會選擇飛到香港欣賞演唱會,如果我有能力的話。但是在沒有能力的情況下,我會選擇把錢留在自己的口袋裡。 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