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
我第一次看到這條例,我還以為是內容農場製作的假消息,所以我就等一天,看看其他老師怎麼說。
結果是真的。
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:
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(全世界的人,如果外星人👽也歸類為人的話,也受這條法律管制。)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(全世界、甚至全宇宙)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罪犯的,適用本法。
我真的不知道其他國家人有甚麼感覺,我就很生氣了。那些有錢人還要不要踏足香港,就要好好想一想。現在中國缺錢,只要有錢人一踏足香港,就可以隨便安個罪名(只要微博曾經share過反共言論,甚至有人跳出來指證有錢人讓他討厭中共),把有錢人抓起來。只要有錢人付錢贖身,就可以說證據不足放人。
不想再說甚麼。懂得人就懂,裝睡的人叫不醒,沉睡的人也叫不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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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,納粹抓共產黨人的時候,
我沉默了,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。
當他們抓猶太人的時候,
我沉默了,因為我不是猶太人。
當他們抓工會成員的時候,
我沉默了,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。
當他們抓天主教人的時候,
我沉默了,因為我不是天主教人。
最後當他們來抓我時,
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。
※
我好害怕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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